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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補習班下課時間最晚不得超過22:30

提議者 鬼吧

已附議5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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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0-09
檢核
2020-10-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如標題所示,希望有規範可以限制補習班最晚的放人時間。有些補習班會要求學生在下課後再完成一些事情才可以走,或是說要考試所以更晚放人。老實說,22:30已經很晚了,我比較希望最晚到22:15就好。最近大家都在提議要減短上課時間,但是許多國高中生還有補習這項困擾。通勤時間、洗澡時間、寫功課時間這些都要趕在一個晚上弄好,常常都做完時已入深夜,而每天都是這種循環。我覺得晚點上課並不妥,因為學生們真正受不了的應該是太晚睡而不是太早起!少於6個小時的睡眠真的太少了,因此與其限制學校的上課制度,不如限制補習班的下課制度。

利益與影響

  1. 如果加以限制,則一直以來的「希望上課時間再晚點」的根本因素(學生睡眠不足)能夠解決。
  2. 學生能夠更有時間做完學校的作業再睡覺,而不會為了趕緊睡覺而抄答案了事,喪失學習效果。
  3. 對於通勤較遠者,回到家時已很晚。那種時間獨自一人走路很危險吧!
  4. 不會讓學生做出「正課補眠,補習班上課」本末倒置的那種行為,增加學習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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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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