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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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許多民眾搭機返國若親友無法接送,大部份都選擇搭計程車回家。然因目前法令規定若非機場排班計程車進入機場接機只能接五等親內親屬,否則將處以罰鍰,因此民眾僅能搭乘機場排班計程車,若要坐自己信任熟識的計程車,就必須要走好長一段距離走到機場外才能上車,對民眾實屬不公平與不便,剝奪民眾消費時選擇的權利,更有壟斷市場與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嫌。
二、法律制定的目的不外乎維持社會秩序、促進公共利益、保障個人權益,政府大力推廣國際觀光與推動台灣成為AI科技島之際,是否應先檢視與修改不合時宜之法令,使之符合現代科技環境與市場機制以及民主自由之精神,方能大刀闊斧、邁力向前,為國家為人民謀福利。
三、昔日時空背景下,計程車的確需要攬客以維持生計,為維持國家門面,或許需要對於機場內計程車實施規範。於今利用網路或手機電話叫車早已非常普遍與便利,一般計程車著實沒有必要在機場航廈攬客拉生意。甚且,相對過去現今車價油價幾乎為立法當時之兩倍,且機場大多處於偏遠郊區,一般計程車不會在沒預約客的情況下就大老遠開車去機場攬客,根本不符經濟效益。
四、現有機場排班計程車屬於受保護的壟斷市場,自恃沒有競爭對手的心態下,服務品質相較外面一般計程車還差,已讓許多民眾敢怒不敢言,深切感受這樣的規定出現在一個已開發國家實在顯得太落伍、跟不上時代,讓國人接待外賓時著實感到羞愧。
五、部份機場排班計程車仗勢外國人看不懂中文,擅自將計費錶調整為春節加價或颱風天加價之費率,加上繞遠路,使外國人所付車資較國人多許多,真正是有辱國門形象。
六、部份機場排班計程車會假裝對於前往外縣市的路不熟,故意繞遠路前往,若外縣市民眾也對機場附近不熟而被多收不合理的車資尚且不自知。如此素質叫國人對於政府做事能力如何有信心。
七、眾多民眾皆遇過因搭短程(從機場搭到市區)而被機場司機拒載或碎念抱怨整路,遭遇非常不愉快的搭乘感受,卻礙於不合時宜的法規而無計可施,只能默默承受。
八、其實許多民眾都非常希望返國回家時,能夠由自己平時熟識的計程車接送回家,不但不必怕司機路不熟走遠路而被多收車資,不用指導司機路線而可以好好休息,而且女性也不必擔心人身安全,自己放心家人也安心,這才是民眾最需要的。
九、搭乘高鐵南北通行的外國旅客也相當多,因此高鐵與機場一樣都是國家門面,高鐵雖有招標車隊為高鐵排班計程車,但並沒有限制一般計程車不得進入載客,反而是規劃分配好乘客上下車區讓一般計程車與一般民眾車輛都可以進入高鐵接送,各取所需,截至目前為止,高鐵亦始終維持良好的國門形象,給予外國旅客與一般民眾符合期待與需求的服務品質。高鐵做得到,相信民航局也做得到。
十、如上所述,建議政府當因應現今環境與民眾實際需求,修改法令規定,開放一般計程車可出示預約叫車單,註明預定接送旅客的航班資訊與旅客資料,即可於機場停車場接送預約客,以預約單為識別,又限制於停車場上車,既可保障排班計程車在離門口最近的地方載客,又可符合民眾搭乘自己熟識計程車的需求,亦可讓機場排班計程車因為有競爭而有提高自己素質的意識。
一、若民眾搭機回國可以預約搭乘平時熟識的計程車回家,好處會有:
1、不必怕司機路不熟走遠路,被多收車資。
2、不用指導路線,可以好好休息。
3、女性不必擔心人身安全,自己放心家人也安心。
4、可以事先選好符合自己期望的車,不必擔心車況。
5、可以不必擔心會臨時沒車坐回家。
二、若法令沒有與時俱進修改,繼續限制民眾只能搭乘機場排班計程車,則顯得:
1、政府有帶頭壟斷市場、違反公平交易之嫌。
2、有違反人民民主自由權益之嫌。
3、有違自由經濟市場之精神。
4、有政府背棄民眾實際需求之疑慮。
5、受保護無競爭的封閉市場,勢必造成服務品質低落,旅客觀感不佳,嚴重影響國門形象。
三、開放已有預約單之一般計程車進入機場停車場載客,並不會有損機場國家門面:
1、已有特定預約客之計程車就不會有攬客之疑慮。
2、僅開放停車場停車格讓預約客上車,不會有妨害國家門面之疑慮。
3、航班飛航狀況不定,若遇準時航班與延遲航班同一時段連續降落,經常造成旅客久等無車可坐情形,如此才是有損國門形象之冏狀。
4、老舊規定與設備,跟不上網路便利之時代進化,沒有先進設備與服務,不免貽笑國際,有損國家形象。
以上建議,懇請相關主管機關盡速討論修正,以符合廣大民眾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