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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勞工過世 遺屬請領條件放寬

提議者 許世杰

已附議14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5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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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2-26
檢核
2017-12-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2-2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單身比例越來越高,為避免勞工過世後,因無直系親屬,剩餘的勞保一次給付差額全數充公,勞動部昨表示,目前正研議放寬申請條件,取消現行規定孫子女、兄弟姊妹需受扶養才可請領的限制。

 
勞工請領老年給付,如符合年資條件,可選擇請領每月請領年金或一次給付,但日前傳出有單身勞工為避免老而無依,未一次請領110多萬元勞保老年給付,選擇按月領取約1萬2000元年金,不料領了3年、約43萬元就身亡,差額70多萬元因沒配偶子女、父母等親屬可領,全被充公,粗估國內恐有千例類似個案。

依現行勞保作法,遺屬領回年金與一次給付差額,或被保險人因故死亡之遺屬津貼,請領順位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最後才是受扶養的孫子女或受扶養的兄弟姊妹,若被保險人為單身,父母、祖父母又均已死亡,當被保險人請領老年年金不久即死亡、或在職期間死亡,兄弟姊妹若無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便不符合請領條件。

利益與影響

單身勞工沒配偶子女.兄弟姊妹也成人約60怎可能受其撫養.而無法申請請修改撫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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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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