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凜沁夜羽
檢核未通過
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和社會風氣的轉變,目前越來越多人能接受捐贈的精子和卵子。但目前國內捐卵來源不足,而在這漫漫過程中要等上一至兩年,也有夫妻放棄等待,備受煎熬!但是人工生殖法卻禁止兄弟間捐精和姊妹間捐卵,在2007年人工生殖法立法完成前,台灣曾經多年實際執行姊妹卵子、兄弟精子捐贈。但立法後卻規定禁止這項捐贈。
台灣生殖醫學會認為:陌生人指定捐贈應禁止,但目前針對親人捐贈規定太嚴苛,兄弟姊妹之間的指定捐贈應放寬,事實上目前近親的器官和組織捐贈也是合法合理的。
(1) 姊妹捐卵或兄弟捐精生下的下一代更有血緣關係,更可以增加家族的向心力
(2) 避免因匿名捐贈,造成捐贈者和受贈者雙方的下一代結婚的風險!
(3) 避免因匿名捐贈造成的遺傳疾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