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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線上遊戲的儲值抽獎 或是隨機性活動需標明內部建置的機率 提供消費者參考

提議者 Roy Cheng

已附議2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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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3-11
檢核
2018-03-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5-1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線上遊戲所有的消費儲值須標明遊戲內部建置的隨機機率

 

2.或是需要有保底機制(ex.儲值一定金額後得到相同機率或價值的物品)

 

3.若不標明 則須由國家機制定出相對營業金額之罰則,檢舉者則可得到部分檢舉獎金

 

利益與影響

以近年台灣線上遊戲玩家的消費群愈發巨大而言,消費群及其金額不可忽視。

尤其是以年齡層和目前消費的機制而言,不見得都已年滿18歲。

但線上遊戲的隨機活動(抽獎.轉蛋等等活動) 卻沒有訂出相關的法律規定

以目前台灣興起的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也為了規避賭博相關法規 而自主訂出保夾機制

而線上遊戲經營商 卻沒有相關的保護消費者機制,從而讓消費者在不自覺的情況下陷入類似賭博的隨機狀況

進而影響社會的安定和經濟活動,日本及部分亞洲國家已經紛紛開始以法令規定業者須註明相關機率 或提供保底機制

我國則尚未有相關法令強制業者規定,而是非硬性的讓業者自主規定

因此我在此建議,以法令強制國內業者須標明相關機率或需求的消費金額

以免讓社會未來的幼苗在不自知的情況下 陷入賭博或隨機性的陷阱

進而戕害我國年輕人的消費力及未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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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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