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Yu-Shan Chen
檢核未通過
查我國自2014年2月7日成立勞動部至今,該部角色混亂,歷任部長皆自居為「勞資關係的協調者」,自認負有維持勞資和諧之使命,全然忘記自己做為勞方代表,應為勞方權益發聲之使命,例如陳雄文前部長在公開場合多次為資方發聲,甚至嗆聲立委;郭芳煜前部長修法砍去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事後辭職卸責;現任林美珠部長更多次阻擋對勞工有利之法案: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他可以去做做操)、刪減勞檢預算、一例一休只輔導不開罰、薪資面議、颱風假入法等,表現舉國譁然,到現在甚至主動修法,以增加彈性為名,為資方廣開大門,又推託一切不利勞方要求皆可「勞資協商」,然而遍觀全台,勞方均屬絕對弱勢,豈有跟資方協商之能力?為官者如此不食人間煙火,豈能繼續為九百萬勞工發聲?
勞動部既自甘與經濟部同一陣線,又何須獨立運作浪費預算?建議依民意改名為「資動部」或「資權部」,或降為「資方權益局」,歸經濟部管轄即可。本案所陳絕非戲言,若勞動部首長乃至整個行政部門不加以反省,則照本案實施,才能名符其實。
勞動部是代表勞方發聲之最高行政機關,與經濟部角色本屬對立,現任經濟部沈榮津部長針對一例一休,已表示將朝每月加班時數上限60小時方向修法,若勞動部不能代替勞方發聲,阻擋此等法案,反而主動一再讓步、開放,使勞方權益受損,必為勞工唾棄。
若勞動部未來仍堅持要維持中立角色,建議可如本案所陳,將業務歸入經濟部,降為勞動局(或資動局、資權局等,名稱得再做商議,重在名符其實),將勞資雙方事務皆由同一部會管理即可,如此便能釐清責任歸屬,或許較現行成立一個背叛勞方的間諜一級部會,來得更為實在、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