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落實「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

提議者 smart300

已附議3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1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3-01-18
檢核
2023-01-1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3-2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根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教育部已經明令高中及以下學校禁止對學生以「髮禁」、「禁愛令」等理由進行處分,但卻沒有訂定對違規處分學生之教職人員的罰則,導致那些違規的教職人員及校方依然故我,嚴重損害學生的權益。因此,建議補充「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如下:

1.違規處分學生之教師,經查證屬實,即屬不適任教師

2.經辦人員(學務主任等),因未善盡把關之責,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支

3.若為私立學校,因教職人員知法犯法,證明其已經不適合作為教學場域,經查證屬實,直接進入退場機制,所造成的損失由學校董事會負責

利益與影響

1.淘汰劣質教職人員及學校,提供學生安全又放心的學習環境

2.加強法治觀念,避免校園淪為法外之地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