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B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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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19年行事曆
有三個星期六,會發生因應彈性放假,需要補班的情況
1/19: 1/14~1/25 十二天只休一天
2/23: 2/18~2/27 十天只休一天
10/5: 9/30~10/9 十天只休一天
現在已經是週休二日(一例一休?)的時代了
上7天休1天都算過勞了
為何允許10天,甚至12天只休1天的狀況?
目前國定假日有七種情況,會發生彈性放假機率各自為2/7
元旦: 週二或週四
除夕至初三: 週一~四或週二~五
二二八: 週二或週四
兒童清明: 週二~三或週三~四
端午: 週二或週四
中秋: 週二或週四
國慶: 週二或週四
因為這些假日配合國曆或農曆不一,計算很困難
但大概估算,每年發生彈性放假次數應在2次左右,3次算多了
為了彈性放假,在週六補班衍生出很多問題
1.獨步全球,週六股市開盤,這點因無法國際接軌取消了
2.旅遊業蕭條,補班週只放一天,很難出遊
3.交通壅塞:補班週沒辦法分流,連假時全員出動,車流更加集中
4.過勞: 官員解釋過,竟然不違反勞基法
5.平假日定義混淆爭議,產生勞資糾紛、消費糾紛
除非政府有辦法說服民眾把假日挪移而不需要彈性放假,期待政府應該直接把彈性放假送給全民當作小確幸,也當作是勞基法砍七天假的小小補償
員工心也不在,星宇航空張董霸氣喊「星宇航空周六不補班!春節照放假」
這也是一般小老百姓的心聲,勞基法砍七天假已經夠狠了,請把彈性放假視同正式假日,把週六補班取消,當做是小小的補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