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Edgard
檢核未通過
現行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分類中,除第一線防疫人員類群外
多半以是否具有「較高致死率」與「較高重症率」為分類依據
換言之,即是以年紀作為區分依據
唯此現行分類方式
忽視了社會運作的實務面向
年長者即便確實有較高的致死率與重症率
然其卻也未有如青壯年者有較高的外出需求
若能確實遵守隔離政策
減少不必要的外出與群聚
將感染的可能性趨近於零
即可忽略致死率與重症率的威脅
反觀,作為社會勞動力主體的青壯年
負擔了社會整體運轉的責任
在外出的需求與正當性上
遠高於老年族群
因此,懇請疫情指揮中心在疫苗施打的優先序上
應考量到社會實際運作的面向
重新訂定公費疫苗施打順序的劃分依據
現行公費疫苗施打順序的劃分之下
真正具有外出正當性以及負擔社會運作的青壯年族群
短時間內較難獲得足夠的保護力
亦即社會短時間內難以恢復正常運作
此外,作為每日需大量外出的工作族群
群聚感染的風險亦遠高於老年族群
若依照現行的施打順序
必然會不時爆發群聚感染的案例
若能更改疫苗施打順序
讓真正有群聚必要與正當性之族群
能夠優先獲得保護力
必然可以減少群聚感染爆發的可能
再者,降低國家經濟發展的衝擊
加速社會回復正常運轉的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