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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前有測速照相標誌與取締之間距離

提議者 傑

已附議1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1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1-04-24
檢核
2021-04-2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6-2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法規在300公尺前會預告有測速照相,但員警的手持測速槍卻能取締到1000米以內的違規車,往往看到前有測速標誌已經來不及了,如此一來失去了測速標誌預警的功能,遂建議修改標誌與取締距離至少間隔1000公尺以上。

利益與影響

減少違規車看到測速槍臨時急煞,提升用路安全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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