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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參選時得先承諾不打架

提議者 王有為

已附議7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01-20
檢核
2020-01-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3-21
立委參選時得先承諾不打架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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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打架敗壞國家形象

立委是中華民國民意代表,也是中華民國民主代表之一。然而立委在國民腦海中深植的印象卻是拳打腳踢、水球過招的傻眼場面。這些畫面還曾在 CNN 創下驚人的點閲紀錄,讓國民羞羞臉,也產生了民主好亂的錯誤引導,對民主傷害很深。 

 

選前好棒棒,選後變了樣

除了每四年一次的立委選舉可以有效監督立委外,《立法委員行為法》被無視、「國會警察權」有爭議。面對這樣的狀況,如果能在立委參選人最在意的投票前就知道其對「立法院不打架」的看法和表態,就能讓選民作為投票參考,有效制衡。以下是我們建議做法:


一、參選人得自由簽署不打架承諾書

立委參選人登記時得自由決定是否簽署不打架承諾書,選擇對不打架一事做出表態。

 

二、選舉公報揭露簽署狀況
中選會則在選舉公報上揭露簽署狀況,供選民參考。

 

三、違反承諾受全民唾棄

簽署委員若打架,因有不打架承諾書存檔,其信用將受全民唾棄,下次選舉將倍受檢驗。

利益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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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前就預防打架,降低社會成本

在最佳時機點「選舉前」要求立委參選人表態,幫助選民預做決定,大幅降低事後社會成本。

 

二、事後也有證據,得譴責行為人

因有不打架承諾書存檔,行為人無法逃避否認,將受到社會最嚴厲譴責。

 

三、深具教育意義

此一過程替「做人要講信用」做了最佳示範,深具教育意義!在這邊邀請所有關心立委打架問題的朋友一起來附議,讓改變從現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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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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