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開放符合資格公民擁有.攜帶.合法使用鎮暴槍用於自我防禦

提議者 只是想想

已附議4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12-25
檢核
2025-12-3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6-02-2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提議緣由

近年來,夜歸族、服務業從業人員、女性及弱勢族群,及兩次北捷傷人事件.面臨人身安全風險的情境逐漸增加。然而,目前一般民眾在台灣可合法使用的防身工具選項有限,多數僅限於辣椒噴霧等近距離防衛器材,對於突發、多人或距離稍遠的不法侵害情境,防禦效果有限。

相較於致命性槍械,「鎮暴槍(非致命防衛器具)」在國際上被定位為低致死率、以制止與脫身為目的的防衛工具,已於部分民主國家之特定制度下,開放給經審核之民眾或保全人員使用。

因此,本提議希望政府能就「在高度管制、資格審查與責任制度下,是否可開放符合資格公民合法持有與使用鎮暴槍作為自我防禦工具」進行制度性評估,而非全面禁止或放任灰色地帶存在。

二、提議目的
1. 提升一般公民在合法範圍內的自我防衛能力
2. 降低非法持有、改造與黑市流通的風險
3. 建立清楚、可管理的非致命防衛器具法制,而非模糊執法空間
4. 平衡公共安全與個人防衛權利

三、建議政策方向(原則性,非技術細節)

本提議並非主張全面開放,而建議政府評估下列制度方向:

(一)資格審查制度
僅限符合以下條件之公民申請:
• 年滿一定年齡
• 無重大刑案、暴力或家暴紀錄
• 通過身心狀況與風險評估
• 通過法律責任與正當防衛認知課程
(二)器具範圍明確化
• 僅限「非致命性、不可改造成致命武器」之鎮暴型防衛器具
• 明確排除軍警用裝備與高危險性彈藥
• 建立鑑定與型號管理機制

(三)使用情境與責任規範
• 僅限於「即時、具體之不法侵害」下的正當防衛
• 明確規範濫用、誤用、過當使用之法律責任
• 設立通報與事後審查制度

(四)試辦或研究先行
• 可先採「特定族群或地區試辦」
• 蒐集治安、濫用率與實務執法數據
• 再評估是否推動正式立法

 

 

 

利益與影響

透過制度化管理,而非完全禁止,可達到:
• 減少民眾誤觸法律的灰色地帶
• 降低非法器具流通
• 增加需求者的安全感
• 強化法律對「正當防衛」的可預期性

本提議並非鼓勵暴力或武裝社會,而是希望政府以務實態度,正視民眾對人身安全的需求,在公共安全、法治秩序與個人防衛權利之間,尋求更合理的制度選項。

敬請相關機關進行專業研究、公開討論與制度評估。
本提議並非主張開放致命性武器,也非鼓勵暴力行為,而是希望政府能正視部分公民在現行制度下,於特定高風險情境中,缺乏足夠自我防衛手段的問題。

目前台灣對於「非致命防衛器具」的法律定位不明確,導致許多民眾即使出於正當防衛考量,仍可能誤觸法律灰色地帶,反而造成執法與社會認知上的混亂。本提議的核心,是要求政府進行制度性評估與研究,而非立即全面開放。

透過建立嚴格的資格審查、器具範圍界定、教育訓練與法律責任制度,政府有機會在維護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公民更多合法且可管理的防衛選項,同時降低非法器具流通與濫用的風險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