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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3足歲需退托,得以改為學齡劃分而非生理年齡,一來可以銜接幼兒園小班,二來受惠我們家長真正領托

提議者 心心

已附議12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7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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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3-15
檢核
2022-03-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5-15
托嬰中心3足歲需退托,得以改為學齡劃分而非生理年齡,一來可以銜接幼兒園小班,二來受惠我們家長真正領托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在孩子就讀托嬰中心

只能至2歲,可以延托至3歲

但計算為生理年齡,與幼兒園學齡劃分不同

惟如孩子為5月出生,必須於前一年八月找到幼兒園就讀

但目前2-3歲收托幼兒園普遍不足,且無法讓家長繼續領有補助

如為隔年孩子三歲,五月到七月根本更找不到幼兒園

五到七月一點彈性做法都沒有

實在讓家長不知所挫陷入兩難

僅提供補助根本用不到……

在鼓勵少子化當今

要我們放心生養

卻在2-3歲發生這樣的困難

懇求中央各級整合與地方合作

盡快重新調整此規定彈性

 

 

利益與影響

讓家長可以放心生養

安心送托

不需要送托嬰中心短短1年

要開始煩惱3歲轉銜幼兒園

還能真正補助零到三歲……

而非三歲前為了找到下一個可以待的幼兒園

被迫提早放棄補助

即使願意放棄也不一定有……

4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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