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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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孩子就讀托嬰中心
只能至2歲,可以延托至3歲
但計算為生理年齡,與幼兒園學齡劃分不同
惟如孩子為5月出生,必須於前一年八月找到幼兒園就讀
但目前2-3歲收托幼兒園普遍不足,且無法讓家長繼續領有補助
如為隔年孩子三歲,五月到七月根本更找不到幼兒園
五到七月一點彈性做法都沒有
實在讓家長不知所挫陷入兩難
僅提供補助根本用不到……
在鼓勵少子化當今
要我們放心生養
卻在2-3歲發生這樣的困難
懇求中央各級整合與地方合作
盡快重新調整此規定彈性
讓家長可以放心生養
安心送托
不需要送托嬰中心短短1年
要開始煩惱3歲轉銜幼兒園
還能真正補助零到三歲……
而非三歲前為了找到下一個可以待的幼兒園
被迫提早放棄補助
即使願意放棄也不一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