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hun
檢核未通過
酒駕犯者缺乏對生命的尊重,所以提倡:
1、酒駕累犯應「協助」洗大體,洗大體有專業考量,但可進行周邊協助,在考量家屬心情的情況下,補充殯儀館人力,從旁協助。
2、酒駕者接受死亡洗禮的生命教育,除了看影片,也親身到殯儀館上現場課程,看看自己可能造成支離破碎的家庭,觀看火葬、整理大體過程。
備註:修改自台北市議員何志偉市政質詢
雖然政府一再喊出酒駕零容忍,但根據台北市議員何志偉的市政質詢可以看出,光是臺北市酒駕違規取締103~104年每年約1萬1千件、105年截至8月約8109件。而全國因酒駕致死人數,104年142人,今年至八月為73人,平均每10人交通事故死亡就有1人死於酒駕,像是10月14日就又有新聞有駕駛被抓6次酒駕還是學不乖,第7次摔山路,浪費公共資源。
新聞:
而國外早有相關經驗:
1、美國HAM Program (Hospital and Morgue Program),4小時訪視醫院急診室、4小時太平間,須聽簡報和觀看大體「整理」過程,包含:拍照、採集指紋、更衣著裝,另有些法院會要求寫1000字心得,洛杉磯針對酒駕初犯、奧勒岡針對年輕酒駕者。
2、泰國「太平間震撼療法」(shock sentencing):12-48小時,包含聽演講、為往生者服務,4月執行至今,已有1700人去過各地太平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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