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MY
已附議5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8個附議
每次騎機車在路上都會遇到有人邊騎車邊抽菸,遇到停紅燈時更是躲不掉二手菸,孕婦小孩都無法避免,抽的人卻洋洋得意一時愉快。
騎車抽菸的人抽完煙蒂就直接丟在路上,容易造成後面騎士發生危險(被煙灰彈到)或引起火災(剛好丟在落葉區)。
依目前法規,騎機車抽菸罰款600元實在太低,未達檢舉金額標準無法提供民眾檢舉,警察也不會積極取締,造成騎車抽菸的現象非常普遍。
騎車抽菸的罰款,應根據菸害防治法第40條,處新臺幣四千八罰鍰,加上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罰鍰,總共至少應處6000元罰款,以致成效,並且有助於邁向無菸社會。
騎機車抽菸會影響到所有用路人及行人的利益,不但危害身體健康,也造成吸二手菸的人心理上的不愉快。
煙灰也會隨著風吹散,可能飛到後方的騎乘的人眼睛鼻子造成影響,導致發生交通危險。
煙蒂隨手亂丟不但破壞市容,也容易引燃火災,實屬危險行為。
研究已經證實孕婦吸菸或吸入二手菸,易造成胎盤早期剝離、流產、子宮感染等疾病;
尼古丁和一氧化碳也會經由胎盤傳給胎兒,使胎兒體重不足、發育遲緩、畸形、易過敏、精神異常,甚至嬰兒猝死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