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10年01月01日結束於113年12月31日
養殖漁業振興計畫 110年至113年度:行政院109年08月17日院臺農字第1090022609號函
716,938(千元)
1.工程案件執行進度已達請撥款規定,惟各縣市政府行政作業流程有所延誤估驗及計價程序未完成,未及於年度內將款項撥予承包廠商,致經費達成情形稍有落後。
2.工程已完成估驗計價程序,須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所屬機關(構)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農業部承接)辦理請撥款,惟縣市政府為減少行政程序,未及於年度內完成請撥款作業,爰相關計畫款項未及撥付。
1.持續督促地方政府加速辦理估驗計價作業。
2.本署持續促請各縣市政府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所屬機關(構)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農業部承接)請撥補助款,並儘速編列足額配合款,再依相關程序將款項撥付廠商,以提高預算支用比。
3.針對無法於年度內完竣案件,已辦理分年補助,另將相關經費及發包後標餘款重新檢討利用補助新辦設計案,以提高預算執行。
工程會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1100081:整合產業聚落強化基礎建設
1.完成養殖漁業生產區供水設施1處工程竣工及驗收結案。2.完成養殖生產區基礎公共設施20處工程竣工及驗收結案。3.養殖生產區維護管理及生產區規劃設置相關作業驗收結案。
1100081:強化養殖漁業廢棄物源頭管理
各項工作驗收及結案。
1100081:推動智能養殖生產示範點
辦理計畫結案作業。
一、新設2處養殖生產區。
二、整建養殖漁業生產區供水設施1處。
三、整建養殖生產區基礎公共建設20處。
四、輔導養殖漁民選用改良性浮具3,000顆。
五、輔導養殖廢棄物清運、去化及回收3,000公噸。
六、輔導各牡蠣產區所在地縣市政府訂定禁用保麗龍浮具期程。
六、優化建置智慧養殖示範場。
一、整合產業聚落強化基礎建設:
(一)養殖生產區基礎公共設施整建 23 處
(二)養殖漁業生產區供水設施整建 1 處
(三)新劃設養殖漁業生產區 3 處
二、強化養殖漁業廢棄物源頭管理:
(一)設置養殖廢棄物暫置區 3 處
(二)輔導漁民改用改良性浮具 10,312 顆
(三)辦理養殖廢棄物去化、清運及回收 14,551 公噸
三、推動智能養殖生產示範點:建置智能生產示範點場域及資訊管理平台 1 式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執行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總累計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執行率 (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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