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10年01月01日結束於110年12月31日
3,761(千元)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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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提增進公務及財務效能之建議,供行政院訂定施政方針參考。
二、參酌總資源供需估測趨勢,推估未來 4 年中程預算收支規模,核定分行各主管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三、依照施政方針,擬訂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並依照統籌財源合理分配之原則,訂定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四、審核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概算,彙編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五、檢討修正 111 年度總預算編製與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規範。
六、檢討中央對地方之補助與考核機制。
七、加強對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之督導及辦理相關預警機制。
八、辦理 110 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彙編及建立歷年地方預算資料庫(含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九、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相關業務。
完備資源妥適分配機制,提升資源運用效益:落實零基檢討作業,在現有的預算規模上,全面檢討財政資源的有效運用,並依循施政主軸本「先減法、後加法」原則,透過資源分配之競爭評比機制排列優先順序,妥善配置國家整體資源;檢討中央對地方之補助與考核機制,落實地方財政自主自律精神。
一、籌編完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前於110年8月31日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歲出編列2兆2,621億元(不包含10月28日修正總預算案配合政策因素增列之軍公教待遇調整163億元),與中程歲出概算推估數2兆2,419億元相較,差異率為0.9%,已達預期目標。
二、110年5月14日完成滾推與核定各主管機關111至114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
三、持續檢討中央對地方之補助與考核機制,督促地方落實財政自我負責精神:
(一) 111年度中央對地方財源除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保障其獲配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等合計數,不低於改制基準年之獲配水準外,且持續予以穩定成長,並透過一般性補助款適度調節直轄市與縣市獲配財源之差距。111年度中央對地方財源挹注規模為5,159億元,較110年度增加293億元,約增6%。
(二)賡續依「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就地方年度施政計畫執行效能、預算編製與執行狀況及開源節流等績效進行考核,且參考各界意見予以檢討,並於110年12月30日完成110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與預算考核成績評定作業。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執行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總累計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執行率 (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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