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09年01月01日結束於109年12月31日
砂石資源多元利用規劃穩定供需及料源合理管理調配:行政院108年08月30日院授發綜字第1080801239號函
4,599(千元)
1090501:調節全國砂石供需,積極規劃土石資源開發方案,遏止非法盜濫採情事。
1、執行無人機航拍監測6次,衛星影像監測10次(視實際需要調整各項進度)。
2、辦理輔導土石採取相關業務30人次。
3、辦理砂石車源頭裝料運載管理18場次。
4、辦理砂土石產銷調查22人次。
5、彙整109年10-12月砂石產銷查、砂石車源頭裝料管理、查報取締盜濫採土石案件。
6、辦理土石採取及砂土石碎解洗選法令研討(宣導)會1場次。
7、辦理盜濫採遺留坑洞善後督導會議1場次。
為有效遏止盜採土石及維護礦區合法開採行為,本計畫嚴選全國重要砂石及礦產資源區,利用無人飛機航拍及衛星影像監測等高科技,進行定期變異點判識,並配合各縣市查核回報成果,期能有效降低甚至遏止非法盜採國家砂石及礦產資源行為。另為積極輔導土石採取相關業務,本計畫定期至各縣市政府查訪及瞭解相關工作推動辦理情形,也至各縣市政府轄管之砂石碎解洗選場進行砂土石產銷調查與用地查訪,輔導砂石車源頭裝料運載管理,並於每年辦理砂石法令宣導及坑洞處理督導等相關會議,藉以充分掌握全國各縣市辦理進度。
1.完成「宜蘭粗坑陸上土石採取專區中長程個案計畫書(草案)」,後續將依期程提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
2.落實執行衛星影像及航拍變異點監測工作,建立礦區開採實況監測範例,並協助地方政府遏止土石盜採行為,確保砂石資源合法及永續利用。
3.完成1-12月全國砂石供需統計分析工作,掌握砂石產銷價及供需情形,積極參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每月全國督導會報,提供重要砂石產銷訊息及建議調節措施,穩定市場價格及供需平衡。
4.完成修正「土石採取法」第7條之 1、之2,落實規範土石採取專區之設置條件,以及得設置土石採取專區中心及其應辦理事項;並增訂第7條之3,據以規範主管機關得設置土石採取專區作業基金之法源依據。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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