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10年01月01日結束於110年12月31日
1.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096年01月30日院臺建字第0960002218號函核定
2.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097年05月16日院臺建字第0970018382號函核定修正
3.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098年06月26日院臺建字第0980037290號函核定修正
4.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099年05月24日院臺建字第0990027870號函核定修正
5.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101年06月18日院臺建字第1010133886號函核定修正
6.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104年03月06日院臺建字第1040010570號函核定修正
7.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104年07月17日院臺建字第1040037822號函核定修正
8.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106年03月30日院臺建字第1060166573號函核定修正
9.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107年04月12日院臺建字第1070011077號函核定修正
10.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行政院109年05月06日院臺建字第1090011818號函核定修正
4,871,633(千元)
申請租金補貼、購屋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涉及地方政府、金融機構請撥進度及民眾個人需求,且以未租屋提出申請租金補貼者,核定戶有3個月補附租賃契約期限、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有1年申貸期限、修繕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有6個月申貸期限,是否租屋、購屋、修繕亦取決於民眾個人自由意願、與房東之約定及金融機構徵信狀況等。
因申請租金補貼、購屋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涉及地方政府、金融機構請撥進度及民眾個人需求,且以未租屋提出申請租金補貼者,核定戶有3個月補附租賃契約期限、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有1年申貸期限、修繕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有6個月申貸期限,是否租屋、購屋、修繕亦取決於民眾個人自由意願、與房東之約定及金融機構徵信狀況等,均為不可歸責於執行機關之事由。
1100021:辦理110年度住宅補貼
撥付金融機構前一月份購屋及修繕貸款利息補貼、核銷直轄市、縣市政府108、109年度租金補貼。
一、辦理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租金補貼,協助國民居住於適居之住宅。
二、110年度計畫辦理租金補貼12萬戶(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戶數)分兩次受理(於110年下半年辦理10萬戶及次年上半年辦理2萬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000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00戶。
110年度住宅補貼第1次受理申請期間為8月2日至8月31日,租金補貼計畫戶數12萬戶(第1次受理計畫辦理10萬戶、第2次受理計畫辦理2萬戶)、第1次受理期間申請戶數15萬1,152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戶數4,000戶、申請戶數18,633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戶數2,000戶、申請戶數2,904戶。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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