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07年01月01日結束於112年12月31日
1.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 辦公廳舍取得計畫:行政院106年10月13日院臺財字第1060034442號函
2.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辦公廳舍取得計畫:行政院111年03月28日院臺財字第1110084383號函
44,994(千元)
本項工程係由臺北市政府主政興建,有關經費預算及執行部分,須配合主政機關實際作業期程辦理,信義分局囿於參建單位之角色,相關作業之執行並無掌控權,僅能配合按期撥付分攤工程款及根據信義區公所提供市政府估驗計價資料據以轉正分攤金額,由於信義區公所未提供足額估驗計價資料,致未全額核銷,造成支用比81.28%之落後情形。
持續請信義區公所促請廠商儘速辦理請款,並請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加速簽辦經費核銷事宜。
1050083:配合臺北市政府建築工程施工及建造進度辦理分攤工程款
配合主辦機關規劃辦理搬遷作業,並依據主辦機關提供支付憑證辦理預付分攤工程款轉正作業
一、配合臺北市政府建築施工及監造進度,並依預算編列期程如期撥付分攤工程款。
二、配合臺北市政府竣工期程,辦理工程竣工、取得使用執照、接水電、驗收移交、完工啟用。
一、已制定「搬遷工作計畫執行進度表」,後續將依實際情形做滾動式檢討,以利搬遷業務執行。
二、行政院於111年3月28日以院臺財字第1110084383號函核定本計畫之修正案,核定經費為173,748千元(原為163,558千元),期程延至112年12月(原為110年12月)。
三、111年5月5日一次性支付111年度應分攤工程經費5,236千元予信義區公所。
四、111年5月18日簽准辦理111年第1次保留款轉正13,661千元。
五、111年8月24日發函信義區公所轉市政府都發局,請該局依其111年6月10日修正後面積,重新核算A標各參建單位工程經費之分攤比例,以符實際。
六、111年8月26日簽准辦理111年第2次保留款轉正9,468千元。
七、111年9月19日完成搬遷新址之新聞稿內容撰擬及海報製作,並先行於辦公廳張貼遷址之海報,提前告知洽公民眾搬遷資訊。
八、111年12月5日遷至新建信義區行政中心新址辦公,111年12月20日舉行揭牌典禮。
九、111年12月26日辦理111年第3次保留款轉正13,440千元。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執行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總累計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執行率 (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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