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05年01月01日結束於109年12月31日
一、順利自歐盟指認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移除。
二、將國際組織規範與決議轉化為國內法規。
三、依漁業國家管控及檢查計畫(NPCI),作為漁業主管機關及相關權責機關在規劃及執行MCS措施時的指導方針。
四、積極參與區域性國際漁業組織(如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及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等國際漁業組織),建立有效監控管理(MCS)措施,落實執法,建立配合國際養護規範的責任漁業。
五、掌握漁船漁獲卸魚量資訊,提升水產品可追溯能力,辦理國內國外指定港口卸魚,並與港口國合作進行漁獲轉載及卸魚查核。
為落實責任制漁業,增進國際漁業合作,經由本計畫之推動及執行,加強漁獲統計分析及科學研究,如執行觀察員計畫、港口採樣計畫及漁業資源評估研究等,採取對公海鮪魚資源保育及管理具有重要貢獻之相關措施,確保我國在各相關洋區之參與資格與身份,至今獲得國際對我國之肯定,維持我國在各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之漁獲配額及作業權益。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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