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10年01月01日結束於113年12月31日
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行政院109年08月03日院臺農字第1090021149號函
241,803(千元)
無。
無。
1100118:補償收回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合法續租中之租地造林地
庚續辦理106年度暫停受理租地補償收回申請前,排序中案件之收回事宜。
本計畫規劃收回106年暫停受理申請前,承租人已提出申請租地補償收回排序中之案件(待收回面積7,326.59公頃),納入整體國家森林經營計畫中妥善管理,預計110年至113年每年編列6.4億收回1,831.6公頃之租地造林地,惟111年度核定241,803 千元(未獲足額編列),故111年度應收回租地面積調整為537公頃。
1.辦理全台國有林合法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公告、進行現地勘查及審查等事宜,已收回租地面積710.3025公頃,由林務局透過自然復育或施以人工造林等方式,以達恢復林地生態完整性,並以永續經營理念為手段,持續進行造林撫育及林相更新,以發揮森林穩定地質、國土保安及環境生態等功能。
2.收回位屬土石流潛勢地區及水庫集水區租地面積158公頃,由林務局持續撫育,營造複層林相,對國家整體水資源保護、二氧化碳減量與國土保育等具有實益。
3.運用無人載具及正射影像等數位科技方式辦理租地補償收回面積達26公頃,減少人力成本。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執行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總累計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執行率 (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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