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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機關 法務部

偵辦經濟犯罪暨查扣犯罪所得(107年度辦理情形)

開始於107年01月01日結束於107年12月31日

目前進度

啟動囉
107/01/01
  (第1年 / 1年)
   
   
   
完成了
107/12/31
計畫類別
社會發展
管制級別
部會管制
管考週期
季報

計畫摘要

一、加強檢察官在職訓練之財經課程,建立財務金融三級證照。
二、建立跨部會專責聯繫機制,強化掌握查扣之時機及效能。
三、結合檢、警、調之執法力量,策劃、培訓人力組成專業辦案團隊,有效、集中、專責處理侵害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
四、檢察機關成立「追討犯罪所得專組」,對於社會矚目案件務必強化新法運用,並就危害社會性高,民眾深惡痛絕案件,如吸金詐欺犯罪、危害食安案件,均應適用沒收新法估算其不法所得,避免任何不法獲利,使犯罪者血本無歸,遏止犯罪發生。
五、積極拓展國際合作,共同打擊經濟犯罪。

重要執行成果

一、本部推動實施金融證照三級制度,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調查官、廉政官、行政執行官須通過精實財金訓練,考訓合格且領有中級以上之證照,方可偵辦重大金融、經濟犯罪案件。截至107年12月底止,取得初級證照者計1,155名,中級證照者計578名,高級證照者計387名。
二、臺高檢署成立「偵查經濟犯罪中心」及「金融犯罪查緝督導小組」,各地檢署組成「經濟犯罪偵辦小組」專責偵辦。自89年1月至107年12月底止共831件,其中17件仍在偵辦中,已結案814件,包括法院審理中282件、不起訴處分85件、緩起訴處分4件、簽結110件、判決確定330件,併案3件。
三、本部訂定「查扣犯罪所得專責機制試行要點」、「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事項」等措施,務使犯罪行為人絕無僥倖之可能,無法享受其犯罪所得之利益,確實維護被害人求償權利。107年1-12月各地檢署共查扣犯罪所得12億2仟250萬2,679元。

偵辦經濟犯罪暨查扣犯罪所得
107年實際執行趨勢圖
 年累計執行進度(%)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
計畫進度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經費使用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註1、年計畫經費達成率=截至目前之年累計執行數/本年度年計畫經費*100%
註2、本頁面圖表配合計畫管制週期進行更新調整,若管制週期為季報或半年報,可能出現部分月份為空白之情形。
註3、部分計畫之推動未編列年計畫經費,可能造成年計畫經費達成率為0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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