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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機關 環境部

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計畫(109年度辦理情形)

開始於105年01月01日結束於116年12月31日

目前進度

啟動囉
105/01/01
  (第6年 / 12年)
   
   
   
預計完成
116/12/31
計畫類別
公共建設
管制級別
部會管制
管考週期
月報

計畫核定情形

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計畫:行政院101年11月23日院臺環揆字第1010067782號

總計畫經費

7,255,213(千元)

落後原因分析

機關因應對策

隸屬專案

工程會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計畫摘要

1050595:補助民有民營焚化廠建設費用及停建焚化廠縣市垃圾轉運工作
一、辦理垃圾焚化廠興建、推動營運相關經費及建設攤提費用補助工作。 二、辦理焚化廠停建縣市之垃圾區域調度及跨區轉運補助工作。

年度目標

補助民有民營焚化廠建設費用,使其可順利營運,並補助停建焚化廠縣市垃圾轉運工作,使獲補助地方政府之垃圾均可獲妥善處置。

重要執行成果

一、已完成民有焚化廠(桃園市、苗栗縣及臺中市)審核及查核工作,使該3座焚化廠能保持最佳營運效能,並撥付109年全年度建設費在案。
二、撥付停建焚化廠之新竹縣、南投縣及花蓮縣等109年垃圾轉運費用。
三、109年度迄至11月底:桃園市、苗栗縣及臺中市烏日已焚化處理垃圾80萬餘公噸,協助外縣市執行機關垃圾處理約4萬餘公噸;協助停建焚化廠之新竹、南投及花蓮等3縣,完成約15萬餘公噸垃圾轉運工作,使停建焚化廠之地方政府,其轄內一般廢棄物能獲得妥適解決。
四、完成臺東廠108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備用狀態查核,依「臺東縣垃圾焚化廠建設經費補助計畫書」規定完成撥付108年第1、2次建設補助款。
五、完成109年度各縣市垃圾跨區調度及合作處理事宜,使各地方政府轄內家戶垃圾均可獲得妥適處置。
六、本計畫涉及多項地方政府補助計畫,除需於事前針對概算額度精確估算,執行中亦需就各廠及各縣市嚴密追蹤管考,事後更需督促地方政府於期限內完成核銷、撥款及決算等工作;本計畫本年度截至12月底止預算整體達成率為100%,顯見整體管考追蹤及管理工作均能有效落實。

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計畫
109年實際執行趨勢圖
 年累計執行進度(%)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
計畫進度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經費使用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註1、年計畫經費達成率=截至目前之年累計執行數/本年度年計畫經費*100%
註2、本頁面圖表配合計畫管制週期進行更新調整,若管制週期為季報或半年報,可能出現部分月份為空白之情形。
註3、部分計畫之推動未編列年計畫經費,可能造成年計畫經費達成率為0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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