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2015-10-01截止於2015-12-31
近年來從事食品製造之業者違法製造黑心食品之犯罪案件不斷傳出,為謀取暴利,違法使用不得供作食品用的原料及化工製品流入食品供應鏈中,導致國人降低食品安全之信心和衝擊食品消費市場之秩序,地方主管機關除配合執行外更係第一線之查察看守者,針對年來食品業違法案件等手法不斷更新,對於地方資源、人力、設備及經費編列常顯不足,實無法因應日漸增加執行食品安全共同防制及查察工作。
民以食為天,花蓮縣政府除了希望居民與觀光客享受花蓮天然無污染的環境之外,也希望大眾可以食用花蓮縣生產的農產品。為加強民眾對於本縣食品安全之信心及食品加工製造商、餐館、小吃攤商等之相關食品販賣流向,由原料的源頭包括上巿前的食材安全管控、食品的製造、加工、食物的保存與販售,每一環節均有賴政府各局處本於業務職掌,透過合作為國人民生飲食嚴格把關。
民眾日常使用食材,最大宗莫過於畜禽肉類及蔬果葉菜,農業處之角色,除了輔導農民生產,亦為即將上巿的食材再一步進行管控;環保局之角色在於確保作物生長環境的潔淨程度以及後端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落實,作物生長環境中,除避免作物因污染物而影響生長外,更需進一步防止作物吸收過量污染物而經由食物鏈攝入人體。餐飲業者經烹調食品後所產生之廢食用油之清除方式合法性及清除處理機構最終處理流向,避免造成廢棄物再製成黑心食品販賣。
本案計畫主要為分項執行,在「農業範疇」主要包括漁畜產品藥物及蔬果農藥殘留檢測,確保民眾「食在健康、食在安全」;而「環保範疇」則主要針對本縣源頭汙染特性及後端廢棄物清除規劃可行之因應對策,藉此確認食品供應鏈中之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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