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2015-08-31截止於2016-01-31
前言
臺南曾有一府二鹿三艋舺的美譽,臺南市小吃遠在400多年前,漳泉移民的飲食習慣在臺南生根發芽,日治時期融合東洋風及光復後傳入的外省口味,經過數百年錘練,遵循古法,又能隨時代演繹不斷創新,完整的保存自原鄉的漢人移民帶來的小吃或異文化統治傳入的異國料理,形成了飲食文化的大熔爐,臺南市轄內餐飲業高達6,700家、飲料業有4,100家、食品工廠則有695家,顯示臺南食品產業蓬勃發展。
然而因掺配順丁烯二酸(毒澱粉)、銅葉綠素、碳酸鈣、碳酸鎂、起雲劑、塑化劑、三聚氫氨及農藥超標等食安事件,凸顯出源頭受到汙染,造成食品鏈嚴重問題,引起全國嘩然,因此,如何整合中央與地方行政資源,有效控管化工原料流向、食品添加物工廠是否確實登錄查核,係當前政府推動食安管理重要課題,藉以落實源頭管理機制,重拾消費者信心,再次締造臺灣美食產業信譽。
基於食品業者非法使用化工原料於產品的事件頻傳,導致國人對食品安全失去信心,為徹底解決問題,重拾消費者信心,本府依以下方式選定解決方案:
1.分析可能涉及違法使用化工原料或化學品於食品之業者。
2.依「源頭面」及「流通面」,選定違法使用之潛在生產者或販售者。
3.依生產者或販售者性質擇定本府權管局處。
4.透過教育宣導並輔導廠商落實自主管理。
5.透過各局處分工進行查察並落實執法。
依上述方法本府選定食品添加物製造業及販售業、農產品、漁業或家畜飼料、毒性化學物質、化工原料或化學品工廠著手,由衛生局、農業局、環保局、經濟發展局及相關局處負責執行,並做好橫向聯繫。
執行策略與方法
一、主要工作項目
1.進行製造或販售食品添加物業者之查察,確認登錄資料是否正確,以及產品(商品)是否使用化工原料。
(1)屬製造業者且為本市所轄工廠,列入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確認是否已申辦工廠登記,屬合法工廠需確認是否與原核准內容相符,未登記工廠應令其停工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2)僅從事食品添加物輸入業或販售業等無涉及工廠者,由衛生局抽查後依相關法令逕行處理,涉非本市轄管廠商應建立通報機制。
2.針對網購(或無實體店面)之食品業者所販售產品進行抽查,確認食品是否使用化工原料。
3.毒性化學物質場所稽查,避免上開物質流入食品。
4.進行農藥生產業者及農藥販賣業者稽查,以確認是否符合法令規定。
5.辦理農民正確使用農藥之宣導,以免不當使用致發生農藥殘留。
6.抽驗水產、畜產飼料及未上市水產品,防範添加違禁藥品或化學物質。
7.配合經濟部工業局要求生產53種非預期使用於食品之前端工業化學物質(簡稱選定化學物質)之化工廠自行登錄於產品流向申報系統,並落實查察其申報產品流向資訊。
8.屬產業類別17 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18 化學材料製造業、19 化學製品製造業之既有工廠,於變更登記時,依據「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第6條規定:「於外包裝明顯處標示「禁止用於食品」之字樣,並不得販售予食品製造工廠作為食品添加物使用」,並依第7條規定:「應建立產品流向資訊,包括下游廠商(商號或公司名稱、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批號、產品、規格、數量、重量及交貨日期等資料,並以書面或電子文件保存資料紀錄至銷售日期後二年。」進行負擔,並確認是否依上開規定辦理。
作法
一、聯合稽查小組
◆由衛生局、農業局、環保局、經發局各局處依權管業務聯合稽查,相關問題、缺失等快速一次釐清。
◆避免不同單位多次前往,引發民怨。
二、設置檢舉專線
◆設置1999市民服務專線、信箱。
◆民眾檢舉專線:衛生局(06)260-4140、(06)633-1028;環保局0800-066666;經發局(06)390-1372;(06)635-4648。
◆結合民眾力量快速找出不法地點或行為。
三、各單位權責分工
◆衛生局:查察食品添加物製造、輸入及販售。
◆農業局:查察及檢驗農藥、飼料製造及販售。
◆環保局:查察毒性化學物質。
◆經發局:查察化工原料製造工廠。
◆篩選每月查察及輔導之業者名單及數量。
◆擬定查察計畫及人力、物力配置。
◆制定實地查察時之標準作業流程,供查察人員確實執行。
◆訂定查獲違法情事之處理步驟並從重處罰。
◆執行成效之追蹤。
四、由市長召集各局處成立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會報
◆定期召開檢討會議並追蹤計畫執行成效,強化橫向聯繫及通報,未達到既定目標者,由研考單位控管追蹤。
五、資料控管與勾稽
◆經發局提供食品工廠、食品添加物業者、農藥販售業、化工原料工廠與販售業名冊供各單位資料互相勾稽使用,並相互控管進度與成效。
六、業者自主管理
◆輔導食品添加物業者、生產選定化學物質工廠確實上網填報。
◆透過輔導並教育業者自我控管要求。
七、訂定自治條例
◆訂定臺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審議中), 以增進執行效率與成果。
八、輔導及教育
◆各權管單位依權責逕行辦理說明會或宣導會。
◆結合產學會、研究機構、大專院校資源進行輔導。
九、違規採重罰、資訊公開
◆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農藥管理法、工廠管理輔導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從重處分並移送法辦。
◆違規裁罰資訊公開,避免業者因利所趨,心存僥倖。
十、產品正確標示
◆查察食品添加物工廠、化工原料廠、農藥等產品包裝,是否正確標示以避免誤用或誤導產生危害。
影響深遠度
藉由點、線、面之盤查清點,找出影響食品源頭管理之癥結所在,落實登錄及申報之正確性,佐以突擊查察、從重處罰及輔導機制,達到業者自主管理目標,重拾消費者信心,建立民眾對政府的信賴,再創台灣美食王國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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