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09年01月01日結束於112年12月31日
農村再生第三期實施計畫(109至112年度) :行政院108年05月03日院臺農字第1080011958號函
1,450,000(千元)
一、配合本會農村再生政策執行。
二、配合地方創生政策,本計畫109年匡列3.4億元支應辦理,提案計畫待輔導會議及工作會議召開,方進行相關會議審查後辦理核定計畫,核定時程長且部分經費未及支用。
三、農再工程金額小,多屬小型工程,招標不易且易多次流標。
四、縣市政府發包期程長,若執行單位透過公所發包執行,因辦理招標經驗不足影響進度。
五、農村社區內工程工項煩雜,需由社區取得共識方能施作,工程前置作業 階段需時較久(測量、設計、社區協調溝通等),且農村再生工程屬小型工程,常於驗收後一次請款,故支用比較低,故有進度之落後情形。
一、配合農村再生政策積極推動、加速執行,結餘款將滾存農村再生基金專戶。
二、落實縣市政府按時於農村再生執行及管理系統填報進度,透過教育訓練並請縣市專管團隊協助,以掌握工程進度督導催辦。
三、要求縣市加強府內單位整合,並辦理測設開口約,建設工程應先確認用地取得及執行單位。
1090354:社區農村再生計畫
辦理地方政府意見交流座談、共識及教育訓練等執行溝通機制至少8次
建立與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標竿學習,以共同合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使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其縣市政願景擬定策略及執行計畫,有規劃有策略地完成各計畫設定之目標。藉由查證制度設計及辦理,協助並輔導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有目標地逐年完成設定願景,並促進農村再生政策相關目標達成。
一、樹立臺灣農村典範使農村社區發展有所依循,透過兩階段(109縣市初賽.110全國決賽)競賽選拔機制,促進中央及縣(市)政府合作投入農村發展,激發農村社區居民的榮譽感及向心力,提升農村社區彼此相互學習風氣,營造農村特色風貌,邁向農村多元永續發展之核心目標,已有14縣市完成第二屆金牌農村縣市初賽,7縣市預計於110年1/29前辦理完成。
二、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強化農村社區由下而上的共同參與制度,鼓勵農村社區組織依據居民需求及意願,參考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之農村再生總體計畫,提出願景、實施標的及構想,研提農村再生計畫,再由政府協助共同規劃及建設。至109年12月底止累計已有953社區提出農村再生計畫,核定923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後續辦理農村社區整體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建設、產業活化、文化保存與活用及生態保育等項目,並針對尚未通過農再社區辦理培根訓練,累計參與培根訓練人數達161,708人。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執行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總累計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執行率 (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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