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2015-09-24截止於2016-01-31
緣由
本縣102-104年消費者申訴案件約392件,消費者對驗證食品的認知會影響其購買的行為,消費者認為具產地標示或品質驗證的食品是安全的、對此類食品具信心、其品質較好,然而驗證的效益卻不如預期,因此基於處理食品事件,無法靠單一部會監督、查緝,是需要多個部會共同合作,從食品原料的源頭、食品的製程、食品的保存、食品的銷售,進行全程管理。
期程
104年1月1日至105年1月31日,共計13個月
執行策略
本縣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民眾持續關注之食安議題,以及近年增(修)訂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法規,訂定本計畫執行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管理、流通產品管理、稽查系統資料維護及管理三大面向執行讓政府機關、食品業者及民眾共同努力各司其職把關,達到「食」在安心之原則。
影響深遠度
(一)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全球化的課題,民眾吃的食品從產地到餐桌,一路經過相當多的處理流程,在塑化劑、毒澱粉等食安事件中,衛生單位追查流向往往曠日廢時,主要原因就在於台灣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食品追蹤追溯系統,讓食安危機不斷擴大。且長期以來國內食品業者以小型業者或家庭式加工業者居多,因此造成未登記業者多於有登記業者,管理不易。當有食品安全問題出現時,更常因業者資訊缺乏以致追蹤管理困難,期望藉此強化食品安全之計畫,降低消費者申訴問題,進而讓消費者『食的安心 安心食在』。
(二)苗栗縣多年累積負債,造成財政赤支無法平衡,經費支用已成為本縣目前執行各項計畫之最大困擾及阻礙,期望藉此強化食品安全之計畫獲得獎勵金費,進而強化本縣食品安全進而讓消費者『食的安心 安心食在』。
(三)食品安全委員會有效運作,讓本縣風險評估、管理、稽查互相監督,以便有效解決食品安全頻傳之問題。
(四)食品安全係社會大眾的最基本要求,也是食品產業發展的最優先考慮議題,更是政府施政的重點工作。藉此計畫提升食品業者依循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構「業者自主管理系統」,對產品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進行把關,落實食品良好衛生操作(GHP),並特別把握「源頭管理」及「追朔追蹤」兩大重點。
(五)藉此計畫應因應消費權益及需求改變,對於食品安全的要求及把關需不斷提升,才能創造本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的獨特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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