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10年01月01日結束於110年12月31日
2,464,681(千元)
本計畫無落後
無
一、執行環保稽查督察管制工作執行
「違規情形嚴重者、污染排放量較大者、排放有害物質或重金屬者、易產生異味者、屢被民眾陳情或反映者、有重大污染之虞者、其他上級交辦者」等案件稽查督察累計33件。
二、推動環境執法及策略
(一) 辦理環評監督執行措施及作業支援專案工作計畫案件,列管年度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合格總次數占同年度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總次數之百分比率>95%。
(二)專業技術輔助環境執法,強化運用科技稽查,加強檢警環結盟,打擊環保犯罪。
(三)辦理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處及訴願、行政訴訟作業等事項,落實執法效度。
(四)執行精進環境執法及督察專業訓練計畫。
三、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作
(一)辦理廚餘及巨大廢棄物再利用廠營運督導50場次。
(二)辦理環保設施工程查核37場次。
(三)辦理垃圾掩埋場三級查核30場次。
(四)辦理清潔隊員節慶助活動12場次。
(五)辦理全國模範清潔人員表揚活動1場次。
四、加強基層環保建設
(一)焚化廠升級整備暨單元升級改善8廠次。
(二)提升環保設施效能850公噸/日。
一、執行環保稽查督察管制工作
由本總隊三區環境督察大隊針對「違規情形嚴重者、污染排放量較大者、排放有害物質或重金屬者、易產生異味者、屢被民眾陳情或反映者、有重大污染之虞者、其他上級交辦案件者」等優先列入稽查對象,以達深度稽查,有效裁罰之目標。
二、推動環境執法及策略
落實環境裁罰機制,遏止環境污染等不法行為,彰顯環境執法價值;強化檢警環結盟,持續打擊環保犯罪,精進環境執法機制,防範環保犯罪污染國土事件。
三、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作
提升環保設施效能及管理維護工作,協助及督導各地方政府妥善處理一般廢棄物並推動能資源化工作,實踐循環經濟政策。
四、加強基層環保建設
補助民有民營焚化廠建設費用,並補助停建焚化廠縣市垃圾轉運工作,使獲補助地方政府之垃圾均可獲妥善處置。
協助地方政府辦理掩埋場活化案之規劃設計及工程發包等相關工作
推動環境執法及策略:辦理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處及訴願、行政訴訟作業案件25件。 25 件
推動環境執法及策略:辦理環評監督業務檢討會議4場次、辦理環評監督業務宣達說明會、環評監督實務研習活動 4 場次
執行環保稽查督察管制工作執行:執行「違規情形嚴重者、污染 排放量較大者、排放有害物質 或重金屬者、易產生異味者、 屢被民眾陳情或反映者、有重 大污染之虞者、其他上級交辦 者」等案件稽查督察。 33 件
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 作:廚餘回收及巨大廢棄物再利用場營運管理督導 40 場
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 作:環保設施工程查核 30 處
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 作:垃圾掩埋場及垃圾轉運站等三級查核 16 場
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 作:清潔隊員節慶祝活動12場
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 作:遴選表揚全國模範清潔人員 1場
加強基層環保建設:焚化廠累計辦理焚化廠升級整備暨單元改善廠數 8 廠
加強基層環保建設:環保設施量能提升 875 噸/日
加強基層環保建設:協助地方政府辦理掩埋場活化案等相關工作 1 案
加強基層環保建設:補助民有民營焚化廠建設費用,並補助停建焚化廠縣市垃圾轉運工作 6 縣市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執行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總累計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執行率 (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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