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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機關 衛生福利部

台北辦公室建築物耐震補強結構工程(109年度辦理情形)

開始於109年01月01日結束於110年04月30日

目前進度

啟動囉
109/01/01
  (第2年 / 2年)
   
   
   
完成了
110/04/30
計畫類別
公共建設
管制級別
自行管制
管考週期
月報

計畫核定情形

台北辦公室建築物耐震補強結構工程:行政院108年08月29日院授主預經自第1080102114B號函

總計畫經費

32,835(千元)

落後原因分析

有關本案原規劃之需求金額與實際發包金額有相當差異,其主要原因係於規劃設計階段為落實專業且嚴格之審查機制,經依具相當經驗、專業且熟稔公務作業背景之專家審查提供意見後,再由技術服務得標廠商秉技師專業責任重行評估分析建築物耐震能力結果,現況X向耐震能力已達目前耐震規範要求之0.24g,在撙節公帑原則下,規劃設計補強Y向耐震能力,預計補強後Y向耐震能力可達0.2790g,實際發包之補強方案既可達法定耐震標準,亦可收撙節公帑與節約社會資源之效,說明如下:
(一) 原規劃設計耐震強度與實際發包工程內容之差異:
1、 耐震能力初、詳評階段:
(1) 本署台北辦公室為77年完工之建築物,地下1層地上6層,總樓地板面積為7351.44平方公尺,前申請編列106年度耐震能力評估預算在案,106年6月30日委託結構技師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評,初評結果為「64.64分」即耐震力確有疑慮後,賡續依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委託「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詳評,其於106年10月26日完成詳評成果,有關現況耐震能力之詳評結果略以:「X向=0.2255g,Y向=0.1868g」,均小於現行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規定工址回歸期475 年之設計地震地表加速度乘以用途係數I之標準值0.24g,結果為「需進行補強」,並將詳評結果填報於營建署「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資訊管理系統」,該詳評成果依上開共同供應契約規定,於107年3月28日經「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審查通過,復於107年5月2日驗收通過。
(2) 詳評報告提供耐震修復補強方案施工範圍包含全棟建築物(地下1樓至地上6樓),按其建議工法及費用概算如下:
a. 方案一:擴柱+RC牆,經費1,490萬8,971元;補強後耐震能力X向達0.2452g,Y向達0.2524g。
b. 方案二:制震間柱,經費3,333萬5,350元;補強後耐震能力X向達0.2619g,Y向達0.2619g。
c. 方案三:擴柱+制震間柱,經費2,696萬8,643元;補強後耐震能力X向達0.2452g,Y向達0.2855g。

2、 補強經費籌編階段:
(1) 本署為確保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期間,不影響各項政策業務執行,且爭取預算之方案經費更能周延完整,減少發生流、廢標或追加預算等常見問題,本署於107年5月10日再委託建築師就上開結構技師公會所提具之補強方案進行可行性評估及建議,其就法規層面、結構層面及室內使用空間層面探討,建議以方案二(制震間柱,經費3,333萬5,350元)較佳,並以此作為爭取預算之方案。
(2) 後因接獲衛福部醫事司108年1月15日請辦單通知,內政部營建署依「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統籌彙整109年度自辦所轄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預算,本署爰依該計畫規定填報申請,嗣後,經內政部營建署審核為經費合理,且所提預算未逾該項計畫經費計算原則六(二):「補強工程(含直接補強工程費、合理之間接修復費、工程管理費等支出)為每平方公尺4,000元」,後續經完成相關預算審議程序,109年法定預算為3,283萬5,000元。
3、 實際發包階段:
(1) 為避免廠商低價搶標影響技術服務品質,有關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方式辦理,於109年3月25日公告招標結果,合格投標廠商計3家,經綜合評選結果,「鴻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技服廠商)為最優勝廠商並於109年5月5日議價決標,技服廠商於投標計畫書表示所提3項補強方案均能達成耐震需求標準(0.24g以上),且僅需於B1與1至4樓施工,經費最高之方案為2,194萬5,242元,其施工範圍與所需經費均較原詳評報告方案內容節省。
(2) 規劃設計結果審查階段:經本署考量兼顧耐震規範要求及經濟效益下,由技服廠商依原投標之規劃設計方案一,以傳統補強工法進行設計,設計結果經送第三公正單位「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辦理審查及複審結果為:「尚屬合理,惟評估者所引用之數據及參數仍應由其自行負責」後,續由本署邀請具公職人員背景之外聘專家協助審查,審查意見指出本案於106年耐震能力詳評階段蒐集之基本資料無配筋圖部分,建議應取得建管單位所開立無圖證明方為妥適。
(3) 因該審查意見涉屬106年詳評分析內容,本署除請廠商再行確認外,亦洽臺北市政府建管單位申請調閱使用執照圖說,調閱結果建照及使用執照圖說確無配筋圖,但有結構計算書1份。因涉屬專業內容,爰提供技服廠商釐清確認該計算書內容是否影響耐震能力評估分析及補強設計內容,技服廠商秉技師專業責任重行分析本案建築物耐震能力,經重行分析結果,目前X向耐震能力0.2583g已達法定標準,Y向耐震能力0.2151g仍未達法定標準,爰就該重行分析結果修正提交規劃設計內容,補強後Y向耐震能力可達0.2790g,符合法定標準。
(4) 因施工範圍縮減,故工程總經費下修為1,455萬3,176元(含發包工程費935萬9,685元及非發包工程費519萬3,491元),本案規劃設計結果業落實專業審查機制,歷經2次內部審查會議,詳細反覆討論後,始克定案,雖與原編預算有所差距,但規劃設計耐震強度均優於目前耐震規範要求之0.24g。

機關因應對策

雖原編預算有所差距,惟本案規劃設計結果業落實專業審查機制,歷經2次內部審查會議,詳細反覆討論後,始克定案,且規劃設計耐震強度均優於目前最新耐震規範要求之0.24g。

隸屬專案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中央自辦)(公務)

計畫摘要

1090296:辦理本署台北辦公室建築物耐震補強結構工程
工程案決標(預計110年1月至110年4月施工)

年度目標

補強本署台北辦公室建築物耐震能力。

重要執行成果

技術服務案於109年5月5日決標,規劃設計於109年11月13日核定、工程案於109年12月17日決標。

台北辦公室建築物耐震補強結構工程
109年實際執行趨勢圖
 年累計執行進度(%)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
計畫進度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經費使用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註1、年計畫經費達成率=截至目前之年累計執行數/本年度年計畫經費*100%
註2、本頁面圖表配合計畫管制週期進行更新調整,若管制週期為季報或半年報,可能出現部分月份為空白之情形。
註3、部分計畫之推動未編列年計畫經費,可能造成年計畫經費達成率為0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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