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09年01月01日結束於112年12月31日
永續水質推動計畫-氨 氮削減示範計畫:行政院108年05月31日院臺環字第1080015232號
279,989(千元)
工程會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環境保護政策
本計畫聚焦以南崁溪、新虎尾溪、二仁溪、老街溪、北港溪、東港溪及急水溪等7條為示範整治河川,主要執行「設置污染削減設施」、「推動污染削減措施與評估」、「水污染防治基金徵收查核與加強稽查」等三大工作項目。
一、設置污染削減設施
1.設置水體污染削減設施:針對河川流域氨氮水質受損、嚴重或中度污染河段、污染密集區等,補助地方政府規劃設計並設置以去除水體中氨氮為主的污染削減設施與智慧化,減少氨氮排放水體污染濃度。
2.設置事業污染削減示範場:補助地方政府執行改善事業密集區域排放高氨氮廢水對河川水體水質的影響,建立以削減氨氮為主的示範場,推動設置排放源廢水處理升級設施或集中處理場。
3.示範補助收集處理回收氨氮:示範補助畜牧場集運處理其他畜牧場糞尿並資源化或集中處理其他場畜牧糞尿並資源化利用,減少高氨氮污染廢水排放至水體。
二、推動污染削減措施與評估
1.計畫推動管理:本署辦理河川氨氮及特定污染物削減的政策與策略、擬定水體污染減量計畫、追蹤與評估計畫執行成效、分析國際永續河川推動策略與交流等。
2.執行污染物削減措施:補助地方政府執行氨氮及特定污染物措施削減與調查、規劃評估及成效評估工作。
3.水質監測評估:由本署辦理水體水質監測,評估水質改善成效,並透過水體水質監測分析,檢討推動成效。
三、水污染防治基金徵收查核與加強稽查
1.專案稽查與執法:為落實本署訂定氨氮等放流水標準管制成效,降低事業繞流排放或排放未處理的廢水,透過加強事業稽查執法力道,改善水體水質,並補助地方政府購置高科技稽查設備,加強稽查檢測頻率,實施專案稽查,處分違法排法事業。
2.水污染防治基金徵收查核水污基金:配合本計畫工作,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水污染防治基金徵收查核及民眾參與等業務。
109年南崁溪、新虎尾溪、二仁溪、老街溪、北港溪、東港溪及急水溪等7 條河川氨氮低於3mg/L 站次比率(%)達55%。
加強基層環保建設:累計完成畜牧場或地方政府核發畜牧糞尿沼液 357 場
加強基層環保建設: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計畫案件數 15 案
水質監測評估:環境水質監測-河川水體水質之採樣分析、數據評核及公告上網。 60000 筆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執行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累計分配預算數(C)(千元)
總累計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執行率 (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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