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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預告「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3條附件1、第4條附件2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17-04-06 截止於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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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4月6日
衛授食字第1061601595號
主  旨:預告修正「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三條附件一、第四條附件二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三條附件一、第四條附件二草案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衛生福利部公告網頁,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區」。

四、對於本次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書面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581。

(四) 傳真:(02)27877589。

部  長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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