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 MOHW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Drug Dispensing and Fee Schedule"
發布於 2020-02-03 截止於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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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 健保審字第10900759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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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
三、「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hi.gov.tw)之「公告」網頁。
四、本次修正係為提升臨床上中藥之用藥選擇及多元化,因此研修放寬中藥給付之相關規定,加速保險對象滿足用藥需要,爰有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30日之必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審及藥材組
(二) 地址:10634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
(三) 電話:(02)27065866轉1559
(四) 傳真:(02)2702772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李伯璋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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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6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