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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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於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桃園市五大直轄市建設海釣公園
初步統計台灣約有230萬名釣客,相當於每10個台灣居民就有一位是釣魚的愛好者。
鄰近國家日本也是一個讓愛釣魚的國家,日本官方統計日本釣魚人口約占日本人口的20%。
在台灣的釣客只能在危險的海域上作釣,或是在漁港或是商港作釣,缺乏一個安全友善的釣魚環境。
而在日本海釣公園已經非常盛行了,台灣可藉以觀摩取經,以台灣的建設能力打造出一座世界級的釣魚平台絕非難事。
因此建議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 二 章 規劃建設第7、8、9、10、11、12條進行開發建設。
海釣公園採收費制,作為將來發展釣魚證的基礎建設。
建築結構簡單,管理方便,投資成本低,在日本甚至作為都市活化建設的一環。
在日本有浮動式與固定式兩種,都非常適合台灣發展的借鏡。
一、 這是低成本高報酬率的公共建設。
二、 可以給台灣釣友一個友善的安全的釣魚環境。
三、 收取的入場費可提供一定比率的費用,由水試所作為資源保育的運作基金。
四、 因為是鋼管式結構,可打造出魚類的最移居的生態環境。
五、 建設位置為海上,取得成本相對較低。
六、 可活化所在區域的商業環境,帶來人潮。
七、 因應老年化的一項基礎建設。
八、 可降低因釣魚而產生的事故死亡的人數。
九、 整體建勝不破壞自然景觀資源,有助於發展地方觀光。
十、 台灣有親潮和黑潮經過,可作為帶動國際觀光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