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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給予小型學校「資訊業務承辦人員」合情合理的編制

提議者 柴嘉妮

已附議7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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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2-04
檢核
2017-02-0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4-0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在現行制度上,小校並無資訊組,而負責資訊業務的老師也非行政人員,待遇與專任教師一樣,學期中並無休假;但在假日、甚至寒暑假期間,只要學校電腦、網路、印表機無法運作時,學校老師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請負責資訊業務的老師到校協助處理,面對學校行政的電腦網路即時性問題,資訊業務承辦人在假期中變成需隨傳隨到,或需要拜託其它人員幫忙。

倘若小校也能增設資訊組長,如此一來假日或寒暑假到校服務,維持網路通訊暢通、電腦設備正常運作就是其職責,因此給予小校資訊業務承辦人合情合理的編制,相信是最佳解決方案。

利益與影響

資訊業務的工作,有其專業性。學校資訊設備的維護、資訊教育的推動,需仰賴學校資訊人員,因此設立專責的資訊組,有其必要性。隨著資訊業務的工作責任越來越大,但小校卻沒有相對合理的編制制度,勢必影響學校資訊教育發展。

4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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