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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訴求「保障蔬/素食人口食的權益滿足」、後續推動蔬/素食產業文化發展:
1.制定便利商店熟食規範或勸導/獎勵性政策,於提供之熟食產品中須有建議比例之無肉性食品(例:方便素需占10%、全素5%、蛋奶素5%)
2.輔導畜牧、漁業產業轉型,發展更多食材多元方向,(避免肉食族群減少後帶來的產業消費衝擊、降低抗爭及爭議性)
3.設立蔬食餐飲業補助辦法,以鼓勵成立無肉性便當或外食產品的購買場所 (註:因蔬食餐飲業之販售對象並不若一般葷素餐飲對象普及,因此對營業成本是相當壓力,但現仍可見相當多地區方圓數里內無蔬食產品可選擇,使蔬食者食的權益毫無保障性,此目的為希望保障各地區、區里間都能滿足蔬食外食者「食」的基本需求)
4. 蔬食之合理性宣導,強化國人「(食)不浪費、(彼此飲食習慣)不歧視、不對立」互相尊重的葷、蔬食人口 正向飲食觀念
保障蔬食族群「食」的權益,也開發刺激新的「蔬食產業商機」
輔導產業結構調整,減少國內禽畜畜牧、漁業超量之情形,逐步減少不健康或高密集度的「不人道」畜牧過程
建請階段式規劃、發展蔬食文化之相關系列政策,完整配套,讓台灣成為一個能接受多元飲食觀念、且皆能滿足不同葷素飲食習慣者需求的優秀進步國家
1. 純素主義者(Vegan): 摒棄動物肉(肉、家禽、魚和海鮮),動物製品(蛋和奶製品)通常也不吃蜂蜜和不穿動物製品(真皮、絲綢、羊毛、羊毛脂、明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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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經濟部
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