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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燃料稅應隨油徵收

提議者 gishin

已附議5962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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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6-09-08
檢核
2016-09-0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6-11-01
回應階段
2017-01-0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汽機車燃料稅,目前是以車子的引擎排放量為基準,作為費率標準,這完全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制度

顧名思義,燃料稅課徵的目的是「燃料使用所造成的社會成本」,例如空汙、噪音、碳排放等等;這樣的話,課徵的標準,當然是使用燃料的多寡

例如同樣是1800 c.c. 的汽車,每年使用的汽油(或柴油)量,可能天差地別,如何能一概而論?

要衡量使用燃料的多寡,最顯而易見的方式,當然就是燃油的使用量!

鄰近的新加坡、日本、韓國,早已實施燃料稅隨油徵收多年,因而表面上看來每公升油價高於台灣,但事實上因內含燃料稅,對於駕駛人反而更加划算且公平!不會因為持有一台cc數較大的車子,就必須每年固定被課徵高額燃料稅,無論使用里程多寡

(附帶一提,較高引擎排放量的汽車,可能體積較大,使用路權較多,理應負擔較多的稅負,此部份已由較高的牌照稅所cover,與燃料稅實無關聯)

因此本提案建議:汽機車的燃料稅,改為附加於汽柴油的消費上,也就是隨油徵收

 

 

利益與影響

帶來的利益:

  1. 回歸使用者(污染者)付費,有效減少空氣污染與碳排放:台灣目前的人均碳排放量是全球第一!除了許多高污染工業之外,大量的汽機車也難辭其咎,而燃料稅這種打混仗的徵收方式,就是導致汽機車污染高居不下的主因之一。如果燃料稅改為隨油徵收,勢必使得大量使用燃料(因而製造大量污染與碳排放)的汽車,受到成本提升的壓力,而開始設法減少燃料使用,從而減少空汙與碳排。這必帶來更好的空氣品質與低碳環境!

 

影響:

  1. 地下油品氾濫。這是交通部這幾十年來,面對燃料稅隨油徵收主張時,所採取一貫的說詞(請參考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3-23/71423?),但事實上,唯一的佐證,是在民國五十年那次的隨油徵收經驗,距今已整整55年了,時空背景完全不同!時至今日,到底還有多少地下油品的來源?以及,到底還會有多少運輸工具,會冒險使用來源不明的油品?
  2. 大眾運輸成本提高:可考慮另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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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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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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