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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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國產汽輔助氣囊定為至少六顆。
2.將營業用車(計程車等)規定後座(或各個座位)強制配有氣囊,應營業用車後座乘客使用比例較大,因此後座乘客安全極為重要,若發生事故氣囊將可以降低乘客傷害。
3.將5人座以上汽車強制規定,在各個乘客應有對應的輔助氣囊或氣簾。
4.將市售(非原廠之改裝品)方向盤,強制規定應設有輔助氣囊且可在事故發生時作動,才可裝在可上路之車輛。
國產車有許多入門款車輛只有兩顆輔助氣囊,這樣只有保障到前座乘客,後座乘客若遇撞擊上害無法緩衝,若增加到六顆氣囊,後座乘客有側方氣簾,在頭部側撞時,可以得到緩衝,減少腦部受創;營業用車輛,乘客多半為後座乘客,後座乘客使用比例很高,發生事故後座若有輔助氣囊,計程車乘客的保護越有保障;在五人座以上車輛方面,保障每一位乘客在發生事故時可以在每一個座位受到輔助氣囊之保護,尤其是第三排乘客的氣囊,越後方乘客往往是小孩,生命相對脆弱,所以越後方乘客的安全,必須越被重視;規定非原廠方向盤也設有輔助氣囊,在改裝增加操控性同時亦兼具安全性;在發生事故時,降低車上駕駛所受之傷害。總結,汽車的輔助氣囊越多,越可以緩衝個方向的撞擊,也越可以保障個座位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