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ohnson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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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法規常令人民在國外明明排放等標準合格車輛,買入引進台灣後花大筆錢卻依然無法領牌上路!
由現行進口完稅送驗,彈性改為可在國外)依台灣國內標準,審驗後合格再行檢附文書,連同進口汽機車回國直接監理站領牌。
一來可保障人民消費得上路無礙,二則國外(美日歐洲國家)不會比台灣落後,而且可派員考察認定單位後公告。
可避免壟斷舞弊事件(確實已發生過,而且相關人員判刑確定)
如此更大大促進經濟活動,並澈底減少黑牌AB車輛上路,降低公共安全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