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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進口車輛審驗辦法,避免壟斷舞弊

提議者 Johnson Chang

已附議2113 (時間已截止)

尚須288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6-11-20
檢核
2016-11-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1-1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法規常令人民在國外明明排放等標準合格車輛,買入引進台灣後花大筆錢卻依然無法領牌上路!

由現行進口完稅送驗,彈性改為可在國外)依台灣國內標準,審驗後合格再行檢附文書,連同進口汽機車回國直接監理站領牌。

一來可保障人民消費得上路無礙,二則國外(美日歐洲國家)不會比台灣落後,而且可派員考察認定單位後公告。

 

利益與影響

可避免壟斷舞弊事件(確實已發生過,而且相關人員判刑確定)

如此更大大促進經濟活動,並澈底減少黑牌AB車輛上路,降低公共安全疑慮!

14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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