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告:預告「電影法施行細則」第11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1 of "The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Motion Picture Act"
發布於 2022-04-20
截止於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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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電影法施行細則 」第十一條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 修正依據:電影法 第二十三條。
三、 「電影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 電話:02-85126000#6407。
(四) 傳真:02-89956423。
(五) 電子郵件:bruce@moc.gov.tw 。
部 長 李永得
電影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11年7月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文化部
中華民國111年7月5日
文影字第11120261901號
MINISTRY OF CULTU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1 of "The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Motion Picture Act"
機關回應
文化部
2022-06-28
民眾提問:
謝謝您們的參與,本部此次啟動修法作業,同時也需要各界的支持和鼓勵,各位的意見將併同其他單位意見作為本草案研議最終方案的參考,感謝您們對我國電影環境的關心。
機關綜整回應
文化部
2022-05-04
綜整回應:
您提供的寶貴意見,將於草案預告期間結束後,綜整各界意見一併回應,謝謝您,文化部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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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預告「電影法施行細則」第11條修正草案
文化部公告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文影字第11130091491號主 旨:預告修正「電影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文化部。二、修正依據:電影法第二十三條。三、「電影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三)電話:02-85126000#6407。(四)傳真:02-89956423。(五)電子郵件:bruce@moc.gov.tw。部 長 李永得電影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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