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Qualification, Appointment and Dismissal of Mine Safety Management Personnel"
發布於 2020-09-29 截止於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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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9月26日 經務字第109046047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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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礦場安全法第十二條第四項。
三、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礦務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in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礦務局。
(二) 地址:100005台北市中華路一段53號。
(三) 電話:02-23113001#664、02-23111718。
(四) 傳真:02-23115363。
(五) 電子郵件:ibme8075@mine.gov.tw。
部 長 王美花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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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12月1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