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Mobilization of Civil Aircraft"
發布於 2020-09-03 截止於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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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8月31日 交航(一)字第109810014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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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航空器編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二十條第三項。 三、「航空器編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務瀏覽」項下「公告發布令」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 地址:105008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三) 電話:(02)2349-6383 (四) 傳真:(02)2349-6031 (五) 電子郵件:vk6383@mail.caa.gov.tw 部 長 林佳龍
航空器編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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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10年4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