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Awards for Accomplished Coaches"
發布於 2019-08-21 截止於 2019-10-21
討論(尚餘0天)
2留言 1 已關注
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8月15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080028876A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有功教練獎勵辦法」第4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22條第1項。
三、「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網頁,「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以及本部體育署網站(http://www.sa.gov.tw),電子公布欄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
(二) 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4樓。
(三) 電話:(02)8771-1863。
(四) 傳真:(02)8773-7936。
(五) 電子郵件:zoopower@mail.s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有功教練獎勵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9年5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