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quirements on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 Energy Efficiency Indication and Inspection for Microwave Ovens"
發布於 2021-04-29 截止於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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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經授能字第110050041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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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微波爐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及檢查方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四條第四項。 三、「微波爐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及檢查方式」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 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三) 電話:02-27721370分機:6437。 (四) 傳真:02-27757772。 (五) 電子郵件:chhsu3@moea.gov.tw。 部 長 王美花
微波爐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及檢查方式草案(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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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0年9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