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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賦稅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1條、第13條、第1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1, 13 and 14 of "Standards for the Exemption of Penalties for Misconduct in Taxation Affairs"

發布於 2020-04-14 截止於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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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410
台財稅字第10904505220

主  旨:預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

三、「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草案內容另詳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論壇」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 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61421號。

() 電話:(02)2322-8000

() 傳真:(02)2396-9038

() 電子信箱:b0@mail.mof.gov.tw

() 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蘇建榮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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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財政部已於109年11月1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財政部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 台財稅字第10900692920號

財政部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FINAN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Standards for the Exemption of Penalties for Misconduct in Taxation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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