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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法務部公告:預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附表2、附表3、附表4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2, 3 and 4 of Article 2 of "Narcotics Hazard Prevention Act"

發布於 2022-11-21 截止於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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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法檢字第11104538901號

主  旨:預告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草案

依  據:行政院秘書長一百零五年九月五日院臺規字第一○五○一七五三九九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

二、修正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之「業務宣導」(網址:https://www.moj.gov.tw/-23-001.html)、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之「法令預告」網頁。

四、本案為避免管制空窗期過長以致於遭到濫用而戕害國人身心健康,爰定公告期間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電話:(02)21910189#2329。

(四)傳真:(02)23811528。

(五)電子郵件:kp1014@mail.moj.gov.tw

 

部  長 蔡清祥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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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2年1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 院臺法字第1110040010號

行政院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自112年1月17日生效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categories and items of narcotics governed by "Narcotics Hazard Prevention Act"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17th, January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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