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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3條、第5條、第13條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5 and 13 of "Enforcement Rules for the Risk Spreading Mechanism of Residential Earthquake Insurance"

發布於  2020-12-25  截止於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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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1225
金管保產字第10904951142

主  旨:預告修正「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三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一第三項規定。

三、「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717

() 電話:02-89680735

() 傳真:02-89691316

主任委員 黃天牧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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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10年3月1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金管會 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 金管保產字第11004907971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第3條、第5條、第13條條文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3, 5 and 13 of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for the Risk Spreading Mechanism of Residential Earthquake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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