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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文化部

文化部公告:預告「文化內容策進院績效評鑑辦法」、「文化內容策進院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n Evaluating the Operations Performance of the Taiwan Cultural Content Agency" and "Regulations on the Management and Use of and Revenues from Public Property of the Taiwan Cultural Content Agency"

發布於 2019-01-15 截止於 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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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110
文創字第10820002701

主  旨:預告訂定「文化內容策進院績效評鑑辦法」、「文化內容策進院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

二、訂定依據: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七項。

三、「文化內容策進院績效評鑑辦法」、「文化內容策進院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鑑於文化內容策進院正式成立時程迫切之需,為掌握時效,完備相關配套法規,旨揭2項子法草案之法規預告期間公告期限核有縮短之必要,爰自60日縮短為7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 電話:02-8512-6567

() 傳真:02-8995-6484

() 電子郵件:angel0408@moc.gov.tw

部  長 鄭麗君

 

文化內容策進院績效評鑑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文化內容策進院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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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08年3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文化部 中華民國108年3月28日 文創字第10820039594號

文化部令:訂定「文化內容策進院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MINISTRY OF CULTU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on the Management, Use of and Revenues from Public Property of the Taiwan Cultural Content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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