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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第10條修正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0 of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Indoor Air Quality Inspection of Announced Premises"

發布於  2022-03-23  截止於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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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3月22日 環署空字第1111025938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第10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q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三)電話:(02)23117722分機6403。

(四)傳真:(02)2311318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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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環保署已於111年6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環保署 中華民國111年6月24日 環署空字第1111074233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修正「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第10條、第18條條文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0 and 18 of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Indoor Air Quality Inspection of Announced Prem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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