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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預告修正應施檢驗電源供應器等七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發布於 2017-01-09 截止於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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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4 日 經標三字第 10530006220 號

主 旨:預告修正「應施檢驗電源供應器等七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旨揭商品修正檢驗規定如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電源供應器等七項商品之相 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www.bsmi.gov.tw) 「最新消息」項下「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陳 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 1 段 4 號。

    (三) 電話:02-23434510,聯絡人:張聖翊。

    (四) 傳真:02-33433991。

    (五) 電子郵件:jackson.chang@bsmi.gov.tw

局 長 劉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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